宗教

人類世界,有種東西叫宗教,極是奇妙。

有很多很多不同的宗教,無論是東方西方,大教與否,拜什麼神祇,或是不拜神的,總是有一過共通點:人。

這不是什麼新奇發現,畢竟宗教是人的產物,「人」當然會是其共通點。但奇妙是人在其中的特別位置。

人,總是被放在萬物之上。就是口口聲聲說「眾生」的佛教都不例外:當你輪迴成貓狗野獸,就是說你的孽已令你不能成人了。而成佛的第一條件不是什麼,卻是要先是「人」才可。我們雖不是在頭等商務客位,只是經濟客位,但已比其餘眾生身處的機底貨艙好得多了......其他如天主教和伊斯蘭教更是連其他生物也賴得提起。

這也不是最妙。

妙的是:我們在萬物之上,但又總被分配到「神」之下,或是如佛教般:「人」只是業身一個,不值一文。然而:神,無論存在與否,衪在人心目中的位置都是人自已給其分配的;輪迴,無論存在與否,在人心目中的概念也是人發現/發明出來的。這些都是人們「想出來」的東西。

一方面,我們自認是萬物之主宰;一方面又把自已放在自已構思出來的「主宰」之下。既自大又要自謙。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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