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
一本好書,由很多因素組成。
從封面到內容,創意到文筆,無一不重要。
而外文翻譯書呢,更多了一關:譯者。
近來讀了兩本英譯中的書,其翻譯之水準,實在是拉低了作品的可讀性與趣味。
我英文並不出色,但基本的文法還是曉得。讀著這兩本譯作時,不禁時常反向推敲原文。
第一本是「時間軸」。
作為其三部曲作品的第二集,上集的「時間迴旋」精彩無比,直是我讀過最佳的科幻小說。讀著時並沒留意翻譯有什麼大問題,就是一讀到尾,順暢無比。而這才是正常的翻譯水準吧?到我急不及待的開讀續集「時間軸」,起初還算順暢,不知不覺卻越讀越慢,越讀越辛苦。基本上每頁我都會有一兩句是要思考幾秒才明白其意思。這可不是內容艱辛,而是譯者譯得一塌胡塗,令原本顯淺的句子看得我頭痛。
例如:「蘇麗安心想:非要嗎?非要再忍受一次嗎?
解讀:「非要嗎?」應是「非要不可嗎?」。沒有「不可」二字,意思是相反。
又如:「這天早晨,蘇麗安在屋外,走在他倆一向一起散步的地方。她的照顧者離她有一段距離,知道她心𥚃很亂,想要一個人靜一靜。」
解讀:短短兩句,他/她出現了四次,混亂讀者。要知英文的 he / she / his / her / him / hers 是不同的字,讀音也不同,但中文的讀音卻一樣,同時出現太多,令人讀來頭暈。而「一」字出現了五次,重複得令人難受。容我試試粗略一改:「這天早晨,蘇麗安走到屋外,走到她倆平常散步之地。她的監護人知道蘇麗安心亂如麻,要獨自靜靜,兩人相隔一段距離」
再如:「我們試過,當然。」
解讀:中學畢業如我,都可一眼看出,這是不經腦袋的「字譯字」,絲毫不理會中文章法的極劣翻譯。
等等類似的基本錯誤有時更一頁出現兩三次,讀得我「眼火爆」。如果這不是三部之二,我必定會中途停讀。此書譯者,張琰:「 台大哲學系畢業,輔大翻譯學研究所碩士。譯有《比利時的哀愁》、《伊麗莎白的祕密》、《哈!小不列顛》、《朝聖》、《愛情的盡頭》等書,現為專職譯者。 」他是翻譯碩士,俄文譯日文碩士嗎?
第二本好些,是新出的「賈伯斯傳」。相比時間軸,這本是好得多了。如此大作,出版社投放的資源必定比普通小說來得多,而譯者有三位(可不知如何分工)。這本的問題呢,都是讀過原文英文版才會發覺。而我兩本都有。
此書有些許小錯,如原文:「I typed a few keys on the keyboard and I was shocked!The letters were displayed on the screen.」中文譯作:「我在鍵盤上敲了個鍵,字母就顯現在螢幕上。我真是嚇到了。」Shock 譯作「嚇到了」在此不適當,應該是「震撼」,就算真是要「嚇到了」,也應該是「嚇倒」而非「嚇到」。
而其他的翻譯文句,稱不上錯,卻多是捉錯用神,如原文題目:「Regis Mckenna」是人名,中文卻花俏:「公關教父麥肯納」;原文:「Steve decided that this was our big lunch," said Wozniak. "We would show the world we had a great machine and a great company」,中文浮誇作:「史帝夫決定蘋果這次亮相,必須轟動武林,驚動萬教。我們要讓這個世界瞧瞧,我們有最棒的機器,我們是一家偉大的公司。」;原文:「The Apple II would be marketed, in various models, for the next sixteen years, with close to six million sold. More than any other machine, it launched the personal computer industry.」,中文譯意不準確:「……個人電腦產業因此出現曙光」應該譯作:「致令個人電腦產業誕生」;又如章節題目「頻送秋波」,「秋波」多指男女間的情深眼神,內文卻敘述Steve Jobs 和 Sculley (當時的CEO) 兩個男人在公事上,相處融洽,如此標題確實誤導。
以上種種,都是要兩文對讀才會看出。而此中文版最失敗的,是扭曲了原書的風格。要知此書是Steve Jobs親自托Walter Isaacson寫的,其中一個原因應是作者的文筆和Steve Jobs一貫的極簡風格相符。英文原書,文句流暢,用字淺易,中肯而帶人情味,中文翻譯卻處以浮華字句,失去原著神韻。
翻譯是門深奧學問,我自知中英文都不好,非在此耀武功。而球評人也不一定要是足球先生。品評,有時只須對事物有基本知識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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